燈具類產品出口歐盟的時候需要進行ERP家電能效檢測。
深圳中為檢驗建設有能效實驗室,能夠提供ERP家電能效檢測服務。
哪些燈具產品出口歐盟需要做ERP家電能效檢測?
節能燈、LED照明燈
臺燈、壁燈、吊燈、落地燈
電子變壓器、熒光燈鎮流器
調光器、T4/T5/T8支架燈、格柵燈、射燈(架)
櫥柜燈、路燈、庭院燈等產品
燈具ERP家電能效檢測有哪些要求?
ERP (Energy-related Products) 指令下的燈具能效檢測標準主要包括一系列的測試項目和要求,以確保燈具符合歐盟關于能效和環境性能的規定。
能效指數:
ERP指令設定了能效指數(EEI)的要求,這是衡量燈具效率的一個指標,EEI = 輸入功率 / 光輸出,其中輸入功率是指燈具的總能耗,光輸出是指燈具產生的光通量。
光通量維持率:
測試6000小時后的光通量維持率,要求大于或等于0.8,即燈具在6000小時后仍能保持至少80%的初始光通量。
殘損率:
6000小時的殘損率需大于或等于0.9,意味著在6000小時后至少90%的燈具應該仍然處于工作狀態。
早期失效率:
正常點亮1000小時后的早期失效率需小于或等于5.0%,這保證了燈具在初步使用階段的可靠性。
開關次數:
失效前開關次數需大于或等于15000次(對于額定壽命30000小時的燈具)或大于等于額定壽命以小時計算的二分之一,這確保了燈具的耐用性。
啟動時間:
啟動時間需小于0.5秒,確保燈具可以快速響應開啟命令。
達到95%光通量的時間:
至95%光通量所需時間需小于2秒,確保燈具在短時間內達到充分的照明強度。
色容差:
要求色容差小于或等于6db,以保證光源顏色的一致性。
顯色指數:
顯色指數(CRI)需大于或等于80%,對于室外或工業用途的燈具,顯色指數需大于或等于65%。
功率因數:
對于某些類型的燈具,ERP指令還可能要求最低的功率因數。
校正因子:
在計算能效效率時,需要使用校正因子(C),這取決于光源類型。
老化測試:
老化測試的時間在一些修訂中從6000小時減少到了3600小時。
樣品數量:
符合性測試參數的樣品數量從20個減少到了10個。
色溫一致性:
色容差要求從七階亞當橢圓修改為六階亞當橢圓,這意味著燈珠色溫越正,色容差越小。
歐盟委員會于2019年10月1日制定了光源和獨立控制器的生態設計法規正式版(EU) 2019/2020, 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發布,將于2021年9月1日進行強制并廢除原法規(EC) 244/2009, (EC) 245/2009, (EU) 1194/2012,實施ErP指令 (Directive 2009/125/EC)。這項法規設下了特定的限制值,包括:能效要求(Energy Efficiency requirements)、功能要求 (Function requirements) 及信息要求(Information requirements)。
燈具ERP家電能效檢測流程
燈具類ERP家電能效檢測流程如下:
1、樣品準備:
制造商需要提供樣品給認證機構或測試實驗室進行測試。樣品應代表批量生產的產品,具有相同的規格和質量。
2、填寫申請表:
填寫相關的申請表格,提供必要的產品信息,如型號、規格、制造商信息等。
3、符合性評估:
根據ErP指令的要求,制造商可以選擇“內部設計控制”或“環境管理體系”等評定模式進行產品評估。
4、進行ERP能效檢測:
實驗室將依據相關標準對產品進行測試,評估其能效性能,包括但不限于能耗、待機功耗、效率、能效指數(EEI)等。
5、出具能效報告:
測試完成后,實驗室會出具能效檢測報告,詳細列出測試結果和是否符合ErP指令的要求。
6、生成能效標簽:
如果產品滿足能效標準,將生成能效標簽。標簽上包含供應商名稱或商標、產品型號、能效等級、電能損耗、能效二維碼等信息。
7、技術文檔整理:
制造商需要整理并形成技術文檔(Technical Documentation File, TDF),包括設計和制造信息、測試報告、用戶手冊等。
8、發布符合性聲明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, DoC):
制造商需發布一份聲明,表明產品符合ErP指令和其他適用的歐盟法規。
9、標貼CE標志:
產品必須標貼CE標志,這表明產品符合所有相關的歐盟指令。
10、網上申請備案:
在某些情況下,制造商需要在網上進行產品注冊或備案,以確保產品信息被官方記錄。
11、持續監控和維護:
制造商應持續監控產品的性能,并在必要時進行后續測試,以確保持續符合ErP指令。
目前我司建設有專業的能效實驗室,全進口精密儀器配置,在能效檢測領域積累了豐富的案例,能夠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家電能效檢測服務,包括但不限于歐盟ERP家電能效檢測、美國DOE家電能效檢測、加州CEC家電能效檢測等。
歡迎來電咨詢出口能效檢測服務。
返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