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 60825-4是關于激光產品安全的歐洲標準,其全稱為《激光產品的安全 第4部分:激光防護裝置》
(Safety of laser products - Part 4: Laser guards)。以下是關于該標準的最新信息:
標準概述
適用范圍:適用于所有用于激光設備的防護屏障,包括固定式防護罩、可移動式防護屏障、防護窗與觀察窗、聯鎖裝
置相關的防護結構等。
不適用范圍:不適用于個人防護裝備,如激光防護眼鏡,這類產品由IEC 60825-1和其他相關標準規范。
核心要求
防護性能驗證:驗證防護罩對特定波長激光的衰減能力,確保其能將激光衰減至Class 1安全水平。測試參數包括最大允
許輻照量(MPE)、防護等級(如Class 1, Class 4對應的衰減率)以及波長適應性。
機械結構測試:包括剛性測試、耐沖擊測試和耐火測試,以確保防護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的穩定性和安全性。
聯鎖系統安全測試:要求開門斷電響應時間小于0.1秒,失效保護模式下斷電時默認鎖定激光,且采用冗余設計防止單點
故障。
標記與警示:對防護裝置的標記和警示標識有明確要求,以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。
最新版本
IEC 60825-4:2023:截至2025年,IEC 60825-4的最新版本為IEC 60825-4:2023,該版本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了
防護屏障的測試方法,并增加了對新型激光技術(如超快激光、高功率光纖激光)的適應性要求。
BS EN IEC 60825-4:2024:2024年12月16日發布的版本,現行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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