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S/NZS IEC 60825.1:2014 是澳洲/新西蘭對激光產品的強制性安全標準,所有進入該市場的激光設備
(波長 180 nm-1 mm)都必須按下列流程完成測試、分類與符合性評定。
一、測試目的
測量激光輻射量值,驗證其是否低于對應類別的 AEL(可達發射極限)。
確認防護措施與標記滿足最低要求。
給出明確的激光安全類別(Class 1、1M、2、2M、3R、3B、4 等),作為后續銷售、用戶防護與監管的依據。
二、核心測試項目
1. 激光參數測量
輸出平均功率/峰值功率
波長或波長范圍
光束直徑、發散角、脈沖寬度與重復頻率(脈沖產品)
2. 輻射量值測量
輻照度(W m?2)
輻亮度(W m?2 sr?1)
對向角與測量孔徑:7 mm(人眼瞳孔)、50 mm(皮膚)等標準孔徑
3. 危害評估與 AEL 比對
按 200-3 000 nm 分段計算:
紫外危害(200-400 nm)
視網膜藍光危害(300-700 nm)
視網膜熱危害(380-1 400 nm)
紅外眼危害(780-3 000 nm)
皮膚熱危害(380-3 000 nm)
4. 測試條件
正常條件(NC):設備在額定狀態下運行
合理可預見的單一故障條件(SFC):關鍵元件短路/開路、冷卻失效、光闌脫落等
測量距離:通常 200 mm、100 mm、70 mm 或用戶說明書給出的最近可達距離
評估角度:0° 與 極限對向角 αmin/αmax,必要時用雙筒或望遠鏡附加條件 1/2/3 判定
5. 防護措施審查
光闌、互鎖、鑰匙開關、遙控聯鎖、衰減罩等有效性
警告標識/標簽內容、尺寸、顏色與耐久性
用戶說明書必須給出類別、波長、功率、光束方向、防護要求及“勿直視光束”等警示
三、結果評定流程
按測量結果選出最嚴苛危害值 → 對應表 6/表 8 AEL → 確定類別。
若 NC 與 SFC 任一條件下超標,則取更高類別;若超 Class 4 上限,仍歸為 Class 4 但需額外工程/管理控制。
超標產品需整改后復測,直至滿足目標類別。
四、典型測試配置(示例)
7 mm 孔徑、200 mm 距離、0° 方向 → 判定 Class 1 是否滿足
50 mm 孔徑、70 mm 距離 → 判定皮膚熱限值
雙筒鏡 50 mm、條件 1 → 判定 1M/2M 是否可維持
五、報告與認證
出具符合 IEC 60825-1 與 AS/NZS 60825.1 雙標識的 CB 測試報告與證書,可直接申請 RCM 注冊。
報告需包含:測量條件、原始數據、AEL 比對表、類別結論、標簽照片、故障試驗記錄。
通過上述測試與評估,企業即可確認激光產品類別,完成澳洲/新西蘭市場合規準入。
返回頂部